昨晚10点,萧山警方发布消息,张姓女士报案指证“王总”在绿都假日酒店试图**一事,萧山警方通过深入调查和定性分析,认定“王总”不构成犯罪。
, h, }0 K9 R8 Z- j3 e+ x 萧山警方表示,在接到多位女性指证“王总”性侵犯、性骚扰的报案后,全面细致地调查取证,最后作出这一结论,是在现有证据基础上,对法律的充分尊重,对司法公正的严格遵守。
: k* g3 {4 O) r* B- R, D2 i9 x. } 因涉嫌妨碍公务和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证
- J! s8 l* |9 j9 O, _4 F% r" F 王××被行政拘留七天和五天
( P% j4 S; T2 J+ g' M! E 萧山警方的情况通报 / |) R' Y* P0 K+ A( t, c+ D k
《一起各执一词的**未遂事件》的追踪报道在《都市快报》刊登后,立即引起市民强烈反响。目前,经过萧山警方的艰苦调查和走访取证,违法嫌疑人“王总”现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天。
! ^- i) D0 E" ]1 k0 x 3月3日,萧山警方在受理张女士报案后,立即组织警力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,及时甄别取证,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,通过深入调查和定性分析,认定不构成犯罪。 6 u- c. a) s+ |# T6 P9 P" Z
继该事件见诸报道后,萧山警方高度重视,迅速成立由分管局领导牵头,抽调刑侦大队、法制科、处警派出所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,日夜开展专案调查,探讨疑难之处,明确取证方向。随后,重点围绕兰溪**案的真实性、管辖权等问题,再次约访受害人赴兰溪辨认案发地点,并在辨认后与兰溪警方及时取得联系。此后,专案组又对媒体报道中所涉及当事人全部作了细致访问,扩大证据收集范围,依法开展全面调查。 0 x* n/ n9 @7 t. M5 N
现经查证,对王××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违法行为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》第17条第1款之规定,萧山警方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天的决定;对他在兰溪涉嫌**“芳芳”一案,因不属于萧山警方管辖范围,经上级公安机关协调,现移交当地警方侦查。
+ h9 y B% A- w" }/ E! a 专案组了解到涉案嫌疑人王××曾于2008年10月15日因涉嫌妨碍公务被警方依法作出行政拘留七天的决定,但因王××提起行政复议,至今暂缓执行,现因复议决定送达15日已满而王××未向法院提起诉讼,行政拘留的条件已达到。专案组主动联系办案民警和单位,在杭州市公安局法制处的帮助下,警方于10日下午对王××依法执行行政拘留。 & Q0 D1 F8 w+ {
萧山区公安分局 * f8 S! x3 l6 t) D2 n& L
2009年3月13日 ( N. |# ?: a. m
再多的女性指证也不能代替证据说话
' E D% ]& V& t; \! e; N( a2 ] 事前防范比事后取证容易做到
( C" J5 n# I8 Y+ K% f& N$ o- ^/ Z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名教授谈性侵害取证与司法公正
# I. p% f; ~8 x8 b 昨晚,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一位知名教授接受记者采访。
* h+ Z8 y9 Q# | n8 {. a 这个“**未遂”没法认定 9 R- t! i& Q5 Q4 g: E) j
问:单纯从张女士的描述,王的行为属不属于**未遂? ) J' m O/ D2 u! S% ?6 j- h2 |. q
答:这个没法认定的。 1 z O. Q4 q) g
女的说男的**,男的说女的敲诈,这些都是没法认定的。但有一点是肯定的,这个女的敲诈他肯定是不成立的。 % b3 g+ C7 o) H* l
她为何要敲诈他呢?一般敲诈,都是因为一方做错事在前,另一方才会敲诈他。从整个过程来看,虽然没有证据可以说到底是不是**未遂,但从整个过程来说,敲诈是不成立的。再说,如果女的要敲诈他,女的就不会到宾馆大厅作出求救的举动了。
; D6 {( p* }' d2 c* H 但这个事件也给我们一个警示,女孩子不要和男人单独进宾馆房间;第二个,这个女孩子还是蛮机智的,是有一定思想的。 - z4 x0 m2 Q3 o3 N* q, b. N; { r
“奸出妇人口”,那是清朝啊 ; v' g, D) I9 |7 {2 k: A2 f
问:怎么认定一个人涉嫌**未遂呢? 1 l5 j* s7 D. |' a) J9 o1 g
答:从目前的情况看没法认定。除非有录像。光凭嘴说是没法证明的。清朝有一个大清律叫“奸出妇人口”。只要有妇人说你**她,那你就**了她。但那是清朝啊。
4 U% x& z* U; E* b2 ~ 女孩子要注意,不要相信那些半熟脸
8 e. R. w6 o, `& m! z$ T( I 问:宾馆大厅里的那段监控录像能不能证明王有违法行为? 8 v' M/ ~( ?# ]4 ~2 v9 @
答:没有办法证明的。这段录像只能说明一条,他们两人那天在这个时间,他们是在这个旅店里的。只能佐证他们在这里开了房间。而且还有了矛盾。
6 H: e( V w% n4 d7 n& O0 C4 U 告诉所有女孩子要注意,不要相信那些半熟脸。
0 Y Z9 N7 ], G) a/ w- z 当一个半熟脸男人请你到宾馆开房间,那是有氛围的,有音乐呀,红酒呀等等。我们当时有一个防范口诀:男女独处一个房间不要超过半小时。 ) U* C: U! w% y4 f
至于他们到底是不是**未遂,那还得证据说话。 ; ]2 G( t, K0 ]# M
如果你能留下精斑 9 u1 S. V: c% ]- @3 I
问:单从女孩芳芳的描述,抛开警方的取证,是不是一起**案呢?
- E2 T( A. ^+ g! V& d# B% h 答:是的。单纯从当事人的讲述,这是一起典型的**案。**案是指违背妇女意志,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一种性行为。但**案的取证是非常困难的。
9 g$ t. C5 b8 V5 d) s6 l6 K8 N 一个女孩子在受到性侵害后,应该马上报警,然后一定要到医院去看看,比如精斑这个问题,如果你能留下精斑,可以作为证据,对今后的破案很有帮助。 8 d' l" Q/ a) ]9 {- ~/ h
即时报案非常重要
- I9 d& s. } A' e, y7 m 问:被**了,几年后再来报案,还有证据可取吗? 5 B5 f% n& H3 h1 y* e
答:非常困难。即使留了证据,但如果**方说,当时对方是愿意的,那就更难说清楚了……所以即时报案是非常重要的。
( N6 z/ K8 z2 @7 Y* @+ [8 I 通过这件事能让我们吸取的教训就是,举个例子,有好多诈骗犯,他骗财骗色,他先骗色,骗你的感情,等有了感情,他骗走了女孩子几十万,女孩子去告了,骗子说,是她愿意给我的。这个事情就没有办法了。
3 E) ?# @$ g! E$ q+ E 这些都告诉女孩一个铁的事实,最有效的是防范,而不是事后去找证据。
3 S3 v# {; s. L2 f. R$ ` 现在是法制社会,我们得讲证据,得依法办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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